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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龙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8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3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示日期为2018年9月10日——2018年9月1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88-5122456
传真:0888-5125416
通讯地址:玉龙县行政办公区县环保局
邮编:674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1 | 丽江美柏瑞美容医院 | 玉环审〔2018〕9号 | 2018.8.22 |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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